为保障霍城县食品绝对安全,现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办理健康证的通知: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2023年9月4日前,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指餐饮单位、奶茶店、蛋糕店等)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包括临时工。
3、若未按要求办理健康证或现场检查时未见健康证,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4、办理流程:
第一种:已经做完全民体检的人员周一至周五上午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到霍城县疾控中心一楼进行健康证办理;
第二种:未做全民体检的人员周一至周五上午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保卡到霍城县疾控中心一楼进行全民体检及健康证办理。
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4日,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检查过程中发现未办理健康证或者现场检查未见健康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
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