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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 火 令
2023-03-10 16:03  消防救援大队   (点击:)

当前霍城县大风天季节已经来临,由于风干物燥的气候特点,历来是我县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加之春季各项工农业生产活动处于高峰期,用火、用电量剧增,特别是农村普遍使用明火取暖、做饭,村舍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可燃柴草堆垛密集,稍有疏忽,极易引发火烧连营的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我县春季大风天气火灾预防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政办发〔20175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发布禁火令

一、大风天气禁火令的实施时段

大风天气开始至大风天气结束,此处大风天气系指瞬间风速超过15米每秒(五级风以上,含五级)。

二、大风天气禁火令的启动实施

遇大风天气,禁火令即启动实施,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应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及时播报禁火令有关内容。

三、禁火令具体内容

(一)耐火等级较低的棚户区、住宅区,棉花、木材、芦苇、秸秆、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周围500米范围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焚烧物品、垃圾;

(二)严禁在室外使用明火做饭,或在室内使用带有室外烟囱易产生飞火的炉灶做饭、取暖;

(三)严禁在室外乱丢乱倒烟头、炉灰等各类火种;

(四)严禁在田间地头烧荒及烧灰积肥;

(五)严禁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禁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爆竹;

(七)严禁野炊、烤火等行为。

四、禁火令的组织实施

各乡镇(中心)、各单位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当前维稳、防疫工作组织成立巡查联防队,加强宣传、巡查、检查,并在大风天期间逐门逐户进行清理检查,确保禁火令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霍城县人民政府

2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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