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防灾减灾的部署要求,协同水利和农业部门积极申请相关资金,获得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八批资金共计7.4万元(其中农作物受灾:3.99万元;畜牧业受灾3.75万元。)
霍城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将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切实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我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抓紧做好洪涝、大风等灾后救灾工作,帮助受灾农牧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