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霍城县统一部署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围绕“人、机、物、环、管、文化”等各方面基本要素,指引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及时发现排查身边的安全隐患,切实把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作为新时代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性、改革性举措,持续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提质增效。
霍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霍城县应急管理局)近期将陆续公布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供学习交流借鉴,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一:2025年2月6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城西加油站领班杨艳发现7号枪胶管存在裂纹,并积极主动向站长提出了整改措施。该站对杨艳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100元绩效奖励。
案例二:2025年3月10日,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水定加油站员工库尔班江·迪力夏提排查发现配电室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到期,该站对库尔班江·迪力夏提给予100元绩效奖励。
案例三:2025年4月2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清水河南环加油站安全员赛乃木同志,在周检设备排查隐患时发现10号枪加油机内部防爆绕线管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站长张林新提出了及时整改的意见,经站内安全生产小组决定给予该同志50元现金奖励。
案例四:2025年4月3日,伊犁森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加油站当班员工尼加提打开加油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时,发现1号加油机静电接地线脱落,立即向安全管理员帕哈提汇报。经公司核实,给予加油站员工尼加提100元奖励。
案例五:2025年4月9日,霍城县欣茂加油加气有限公司员工何章健同志排查发现公司库区多处存放铁质工具,应急灯一处损坏不亮,存在安全隐患,并积极主动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了整改建议,经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何章健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50元现金奖励。
案例六:2025年4月13日,霍城县亿嘉通加油加气充电站有限公司员工凯依赛尔同志在例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压缩机螺丝松动导致液压油有渗漏情况,随后立即上报公司进行了整改,避免液压油渗漏扩大,该公司对凯依赛尔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奖励现金100元。
案例七:2025年3月18日,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质量部员工李成芳排查发现公司多处排水设施缺乏防护网,存在人员摔伤的安全隐患,并积极主动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对李成芳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案例八:2025年4月2日,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淀粉工段长郭晓峰发现外包绿化单位在高空修剪树枝期间,未佩戴安全绳、未合规佩戴安全帽,立即向安全监察部汇报,经该公司安全监察部研究决定,给予郭晓峰现金500元奖励。
案例九:2025年3月18日,霍城县润胜驾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周建国在组织开展教练车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有2辆教练车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加装气罐,只提供了电子标签,并无合格安装证明,驾校安委会立即责令该教练车管理人员拆卸非法加装的燃气设备并强制报废,并从2025年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400元,对举报人周建国给予奖励。
案例十:2025年4月26日,霍城县大果贸易有限公司新F68122驾驶员马金才在营运过程中,发现了车辆左后外侧轮胎起包,遂立即报告公司,并立即到就近汽车维修点更换问题轮胎,避免事故发生。公司根据安全隐患排查内部奖励机制规定,从2025年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200元,对举报人马金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