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霍城县财政局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对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具有极大促进作用:一是有利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条例》对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加快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下达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减征、免征、缓征或者退还预算收入的,责令改正,防范地方征收“过头税”;二是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条例》对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作出规定,构建了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了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和约束,有利于财政部门进一步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是有利于提高预算透明度,《条例》贯彻预算法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对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作了细化规定,对各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的时限、细化程度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利于增强预算透明度,促进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今后,霍城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大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将学习内容入脑入心,更好地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