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履行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霍城县医保局采用“三阶段”有序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做到公平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新医保规〔2021〕4号)文件要求,县医保局制定方案,召集7名业务骨干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集中探讨此次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和裁量尺度,大家通过讨论、请教、对比等多种方式消除困惑疑点,确保考核人员全面了解考核内容,为即将的考核工作做好准备。党组书记唐雁再三强调:这次考核主要是为2023年签订协议书更好地履行职责,考核人员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坚决不触碰纪律高压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考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阶段:细化任务,做到公正
此次考核涉及全县定点医疗机构25家,零售药店55家,年度考核所涉及的工作多、内容广、指标细,县医保局将通过十余天的时间,由局长成员带队开展现场考核。通过查看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抽查处方病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定点基础、医疗保障专项、病历管理、医疗资料保存及网络管理和维护、进销存管理和分级诊疗、日常考核等内容。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响应,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主动收集、汇总、整理相关资料,自觉自查以备迎接考核。
第三阶段:运用结果,做到公开
县医保局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各医疗机构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开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考核等级,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此次考核对被考核医疗机构也是一次全面深入的医保政策宣传培训,推进医疗机构行业自律,自觉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霍城县医保局魏艳)

考核前的培训

现场进行档案的查看

现场查看相应的药品

现场抽查门诊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