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党务副县长任组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最终确定实施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标准厂房建设和“新农人”畜牧养殖产业两个建设项目、支持重点产业设备补贴、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补助项目。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协同办公效率。根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确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职责,确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按时建设完工,补助类项目及时审批拨付,提高协同办公效率。
三、制定《霍城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保障专项资金规范使用。为推动霍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制定《霍城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补贴标准、过程监督、绩效管理等事项,保障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四、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益。建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明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实施绩效自评,确保资金使用达到培育优势产业、带动就业、培育税源、增加产值等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