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拨付霍城县329万元,用于建设霍城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包括新建水源地围栏、围墙,安装红外高清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警示牌等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减少人为或牲畜活动造成的水源污染情况,使水源地水质95%以上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到保护霍城县项目实施地饮用水安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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